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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建局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日期:2016-11-1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17日上午,溧水区城建局在区委党校召开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施工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科长、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等近300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典型火灾教育警示片,接着,南京安居防火教育培训中心王猛教官讲课,讲课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工地,珍爱生命,关注消防”为主题,展开阐述,内容包括:典型火灾分析、单位消防工作的开展和隐患排查、疏散逃生知识、车辆安全、火灾发生后损失惨重的原因、如何避免事故发生、现代消防工具的使用方法、配备标准等,强调了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施工人员具备现场灭火、逃生技能等的重要性。

区城建局安监站站长刘建平传达了市建委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就当前工地消防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各施工现场要做好职工生活区的安全消防工作,使用阻燃材料,安装限流器等,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栓。二是建立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有专人值班;建立应急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消防知识专项培训;现场动火必须进行审批;各施工单位立即开展消防大检查。三是做好施工现场的冬季防火、防冻、防坍塌、防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深刻,不能松懈,要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和经验,切实做好当前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工作。出入口设置冲洗台,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建立冲洗台账。做到裸土的全面覆盖,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各施工单位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按照信息平台发出的信息,一旦启动冬春季节二级防控措施,必须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的通知》(宁政传[2016]72号)严格执行。

  区城建局总工程师李立超就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稍有不慎,事故就可能发生,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重视细节、消除隐患。二是严格落实建设工地的消防措施,建立消防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人,各建设工地立即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工作,从根源上消除隐患。三是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对食堂工作人员、电焊工等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施工现场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知识,营造消防火灾防控的氛围。四是立即开展建设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首先从项目部自身做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其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再进行检查,最后,区安监站进行消防工作专项大检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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