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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管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服务指南
日期:2017-06-0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条件 

1、《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并登陆网址:http://222.190.114.110:9000/NJSGXKFront/Login.aspx 注册用户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资料,把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正式表)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 

2、立项批文 

3、国土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4、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6、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7、施工中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1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证 

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查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章】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批】 

1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14、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资信证明【银行对账单,工期一年内的资金到位不少于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少于合同价的30%。如是已经开工或完工的工业项目,需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资金证明和已付款证明】 

1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16、建筑节能备案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7、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 【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 

18、已备案的分包合同【建管站办理,57205497】 

19、代理人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留存,另资金证明需提供原件留存 

二、法律依据 

【法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三、办理流程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X号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7工作日

服务电话:57221895                                     督投诉电话:57210110

责任机构:管理科                                       办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五、 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六、 办理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办窗口(永阳镇后巷10号、区政府西大门) 

七、 联系电话:025-57221895;投诉电话:025-57210110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17:30 

九、 网络申报及地址:http://222.190.114.110:9000/NJSGXKFront/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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